日前獲悉,我市完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的實施意見正式公布,明確通過建立完善“黨政主抓”“部門主管”“企業主體”“主官主責”“人人主人”等責任體系,扎實推進福州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建立完善“黨政主抓”責任體系。各級黨委、政府要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工作機制,形成各縣(市)區政府統一負責本區域的食品安全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社會監督、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市、縣(市)區財政要將食品安全工作人員經費及日常監管、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宣傳培訓、標準化、信息化等納入日常財政預算予以重點保障,并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有獎舉報等重點工作。
建立完善“部門主管”責任體系。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職能清晰、權責一致的部門主管責任,加強綜合協調,消除監管盲點,完善監管制度,優化監管方式,形成“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無縫監管體系。各縣(市)區政府也要結合本區域實際及時制定并采取相應措施,發揮監管合力,堵塞監管漏洞。
建立完善“企業主體”責任體系。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驗票、購銷臺賬記錄等各項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主官主責”責任體系。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是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食品安全工作。
營造“人人主人”社會共治格局。完善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快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合理確定獎勵條件,規范獎勵審定、獎金管理和發放等工作程序。強化督查,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評價體系,將考核評價結果列入對縣(市)區、鄉鎮街道、部門績效考評范圍以及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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